
沪上房贷继续从严执行 公积金贷款也并无松动
信息来源:房酷 发布时间:2008-03-25
近期从房产市场反馈回来的一些“消息”说,申城的房贷政策略有松动,最主要的是有关第二套房贷的认定问题,据说有的购房者在结清原有贷款后,又从银行获得了按照第一套房办理的优惠利率贷款。
同时,外地一些地方也有消息说第二套房贷政策开始松动。但记者昨天了解到的情况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周刚刚召开了业务部门的座谈会,要求各家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政策。沪上多家银行的房贷部门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仍然在执行严格的房贷政策,并没有松动。
严格执行房贷政策
沪上某大型国有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行一直在执行非常严格的房贷政策,且按照“最严格、最保守”的理解来执行。
去年底,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此后,商业银行在执行时,无论借款人是否还清贷款,再贷款都按照第二套来执行。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就算借款人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只要不满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也还是按照第二套房论。
这位负责人解释道,虽然听起来不合理,却是符合政策的。因为央行和银监会没有规定过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按照第一套来办房贷。
公积金贷款无松动
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情况也差不多,公积金贷款也没有放松对第二套房的管制。
目前上海执行的政策是,第一套房可以贷公积金50万元(不含补充公积金),如果结清了原有的贷款,那么仍然按照第二套房严格执行,再贷款只能贷30万元。在没有结清原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不能使用新的公积金贷款。
